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方舟印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方舟印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方舟印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检测报告、保定方舟印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保定方舟印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位于安肃镇北下关村。技改项目实际投资20万元,全部用于环保投资。项目主要技改变更内容:企业按环评要求对水墨印刷和水性复膜胶复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加装集气置+光氧催化废气净化装置+15m排气筒进行治理,拆除导热油炉,淘汰瓦楞机,不再进行瓦楞纸生产。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PS版印刷工序,改为外协。技改后主要生产设备有断纸机1台、切纸机1台、双色印刷机1台、FYBS1000复膜机1台,贴面机1台,模切机1台,装订机4台,切膜机1台、裱纸机1台、打包机2台。目前该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断纸机、切纸机、装订机等印刷生产设备和引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印刷废纸、废水墨桶、废复膜胶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纸收集后外售;废水墨桶、废复膜胶桶收集后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为53.8-56.3 dB(A),夜间不生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厂界住户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0.7 dB(A),北厂界住户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0.3 dB(A),检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方舟印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一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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