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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1/19  点击:0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河北省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评价报告》及备案意见、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检测报告、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位于徐水区大王店工业园区风帆产业园区内,项目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的31.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废铅酸电池储存1座,在废电池储存库东北角建设1间分拣间,在废电池储存库南侧建设一个事故池,建设100吨地磅一座。主要设备有叉车2台、复合托盘80个、废气净化装置1套。目前该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叉车工作、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卸车、分拣、暂存工序中产生的废电解液,除尘净化装置过滤和污水处理产生的含铅污泥,暂存其他项目的废电池、废极板、废铅渣、废生板、废铅泥、废铅粉、废铅膏、废乳化液等含铅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旧电池破损后产生的泄露液先用水冲洗,然后通过库房内地沟进入车间外事故池,事故池废液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定期清掏至风帆产业园生产污处理站处理;除尘设施及污水处理产生的含铅污泥经脱水后置于塑料袋内,口扎紧,存储于碳钢箱内,暂存其他项目产生的废极板、废铅渣、废生板、废铅泥、废铅粉、废铅膏等含铅废物置于碳钢容器内分类存放,外部用塑料反复缠裹,将含铅废物密闭的包裹在碳钢容器内,废乳化液由桶装后外部用塑料密闭缠裹,定期交由安新辰泰有色金属熔炼有限公司处置。回收的废旧电池由塑料缠裹后,放置于复合托盘上,定期由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连续两天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在53.1-62.4 dB(A)之间,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夜间噪声在45.8-53.5 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对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七中队(开发区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9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8/11/1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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