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热霸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3台锅炉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热霸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3台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热霸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3台锅炉项目检测报告、保定热霸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3台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保定热霸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3台锅炉项目位于徐水区107国道以西(安肃镇北孤庄营路段)。项目实际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久通水暖场地进行建设,位于厂区东南侧,彩钢结构大棚西侧为生产车间东侧为办公室。主要生产设备有电焊机5台、数控等离子切割机1台、卷板机1台、空气压缩机2台,试压泵2台、LDA电动单梁2台、台式砂轮机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3台。目前该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电焊机、切割机、压缩机、砂轮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原料包装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原料包装废物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8.1-58.3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厂界厂界昼间噪声值为67.2-67.5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未进行夜间噪声检测,西、南厂界与其他厂界共用,未进行检测)。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热霸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3台锅炉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一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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