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局 保定市徐水区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徐教字【2018】19)的文件要求,拟定9月中下旬对全区所属幼儿园、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督导检查时间9月17―25日,具体到各学校督导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实地检查原则上各乡镇不少于2个随机抽取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制度建设。主要督查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组织领导、政策规划、督查机制的建设情况。
2.条件保障。主要督查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经费保障情况。
3.宣传教育。主要督查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语言文字法制宣传、推广普及、文化传承活动的开展情况。
4.发展水平。主要督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
根据《评估标准》的规定,逐条对照,结合实际,留存、完善档案资料,至少要保存近四年(自2015年)以来的有关材料,分类归档。主要包括:(1)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文件;(2)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3)有体现语言文字工作内容的本单位工作制度;(4)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材料;(5)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体现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6)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有体现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7)各种学习材料(如普通话测试卷、汉字知识等);(8)日常工作中开展的语言文字工作活动资料,如演讲比赛、诗歌朗诵会、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等资料。档案应包含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要能够体现活动开展组织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第一步学校自评。各学校要对照评估标准,写出自查自评报告,按学校类别填写河北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自评表和河北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自评表,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自评打分表上报徐水区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自评报告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xsxywb@sina.com邮箱。
第二步由区教育局、区语委办组织人员对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开展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督导检查的主要形式:1.听取汇报。2.查阅资料。3.问卷调查。4.座谈访谈。5.现场查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迎接省语言文字评估,区政府成立徐水区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成员为语委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迎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协调推进
教育局督导室和语委办主要负责:检查督导各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教育教学日常工作,纳入对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目标考核。
各学校主要负责: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的宣传;配合语委办做好“推普周”和“双推月”的宣传和相关活动;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活动,并保存好档案资料。
(三)严格督导,确保落实
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要定期督导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和发展水平。区语委办要定期对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推进快、有实效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四)注重积累,立足发展
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后,区教育局和语委办将根据省市关于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的实施方案,每年进行自我评估,并报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同时,每年接受市语委办的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升普通话水平。
保定市徐水区教育局
二��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