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市徐水区巨维冲压件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市徐水区巨维冲压件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市徐水区巨维冲压件厂建设项目检测报告、保定市徐水区巨维冲压件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定市徐水区巨维冲压件厂建设项目位于徐水区安肃镇前所营村。项目实际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占总投资的5%。项目变更情况:项目拟建25吨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7台、16吨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10台、CA6136型车床12台,无滚筒。实际建设过程中,25吨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9台、16吨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7台、滚筒2台、C615型车床4台、C618型车床4台、1615型车床1台、CA6140型车床1台、C618K-1型车床1台CW6143型车床1台,车床用于部分产品细加工,不影响产能仍为年产20万个保持器。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车床、压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安置在车间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下脚料收集后全部外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4.0-55.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市徐水区巨维冲压件厂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一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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