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市徐水区景昌管件加工厂年加工法兰3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市徐水区景昌管件加工厂年加工法兰3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市徐水区景昌管件加工厂年加工法兰300吨建设项目检测报告、保定市徐水区景昌管件加工厂年加工法兰3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定市徐水区景昌管件加工厂年加工法兰300吨建设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大庞村南。项目实际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建设有办公室、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区等,C3163型车床3台、C6120型数控车床4台、数控钻床4台、压块机1台、叉车1辆。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等。采取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安置在车间内、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的机加工下角料及职工生活办公垃圾。其中机加工下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西、南厂界噪声值为56.2-56.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值为69.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4类标准要求。东厂界为公用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市徐水区景昌管件加工厂年加工法兰300吨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二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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