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市千秋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市千秋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保定市民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市千秋加油站建设项目检测报告、保定市千秋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定市千秋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大因镇大千秋村。项目实际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20%。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对站区内油罐进行更换,变为双层罐。其中汽油罐2个(30立方米,北侧一个双层油罐为双仓)、柴油储罐2个(30立方米)、加油机3台(单、双枪加油机各一台、双枪柴油加油机1台)。项目目前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加油站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及加油泵等设备的运转噪声。采取对出入站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加油机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办公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保定市民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5.9-59.3dB(A),夜间噪声值为45.4-49.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市千秋加油站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三产监察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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