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市建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市建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市建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检测报告、保定市建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定市建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徐水区崔庄镇林水村北。项目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项目变更情况:环评要求建设2个300吨粉煤灰筒仓,实际建设1个300吨粉煤灰筒仓,1个300吨矿粉筒仓,因此项目粉煤灰年消耗由原环评的2万吨,变为年消耗粉煤灰1万吨,矿粉1万吨;环评要求水泥混凝土生产线每个筒仓分别采用滤芯式振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仓顶3米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4个筒仓分别采用滤芯式振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高于仓顶3米排气筒排放;环评要求水稳筑路材料冷料仓与生产搅拌装置共用1个地面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水稳筑路材料生产线冷料仓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0米排气筒排放,水稳筑路材料搅拌装置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水稳筑路材料生产线冷料仓共用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搅拌机、砂石输送装置、运输车辆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采取运输车辆严格操作、减速慢行,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东厂界噪声为58.3-67.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昼间标准要求;其余厂界昼间噪声为55.4-57.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市建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五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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