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鑫龙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热收缩膜、塑料袋及胶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鑫龙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热收缩膜、塑料袋及胶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鑫龙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热收缩膜、塑料袋及胶帽项目检测报告、保定鑫龙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热收缩膜、塑料袋及胶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定鑫龙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热收缩膜、塑料袋及胶帽项目位于徐水区安肃镇北梨园村西北。项目实际投资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7.6%。项目变更情况: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地面抑尘,实际建设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徐水污水管网排入徐水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制袋机、出膜机、印刷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废油墨桶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油墨桶临时贮存于厂区危废内,定期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为50.1-62.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鑫龙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热收缩膜、塑料袋及胶帽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一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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