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玉川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保定玉川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保定市浩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玉川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检测报告、保定玉川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定玉川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徐水区安肃镇坟台村。项目实际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7.78%。项目变更情况:环评批复生产设备抛丸机一台,实际企业购置2台,其中一台用来备用,备用的抛丸机自带除尘设备并与在用的抛丸机共用一根15米排气筒;环评要求企业冬季取暖为电取暖,实际情况为企业所在的村镇已进行天然气改造,故企业冬季办公取暖采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企业打磨工序颗粒物原采用下吸风集气筒收集后,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变更为采用下吸风集气筒收集,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排入密闭重力沉降室之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抛光、打磨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采取设备安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钻孔、打磨、抛光工序中的铁屑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钻孔、打磨、抛光等工序产生的铁屑全部收集后外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保定市浩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为55.7-58.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玉川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一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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