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市徐水区欧尚达鞋厂年产100万双新型旅游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保定市徐水区欧尚达鞋厂年产100万双新型旅游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市徐水区欧尚达鞋厂年产100万双新型旅游鞋建设项目检测报告、保定市徐水区欧尚达鞋厂年产100万双新型旅游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组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保定市徐水区欧尚达鞋厂年产100万双新型旅游鞋建设项目位于徐水区崔庄镇吴庄村。项目实际投资1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47%。主要变更内容:拟建项目要求针车80台、打眼机4台、前帮机4台、后帮机3台、划线机4台、冷定型机2台、打包机3台,实际建设中针车56台、打眼机2台、前帮机2台、后帮机1台、划线机2台、冷定型机1台、打包机2台;项目拟建项目产生为100万双旅游鞋,因部分设备为购置项目年产能为80万双旅游鞋;因项目实际年产80万双新
型旅游鞋,所以部分原辅材料用量发生变化。目前该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安置在车间内,设备底座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裁断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刷胶工序产生的白乳胶桶、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白乳胶桶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刷胶工序产生的树脂胶桶、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树脂胶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间内,定期送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南厂界噪声为56.0-56.2dB(A),其余厂界噪声值为53.1-54.5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市徐水区欧尚达鞋厂年产100万双新型旅游鞋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三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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