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海康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保定海康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海康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检测报告、保定海康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定海康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正村乡杨庄村。项目实际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项目主要建设情况:锅炉房内增设1台有机热载体炉,并安装配套的炉具和除尘设施,全年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1000吨。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风机及生物质燃烧装置的运行噪声等。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物质燃烧灰,全部收集后外售做肥料。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南厂界噪声值为52.0-53.7dB(A),夜间噪声值为44.8-47.4 dB(A);其余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7.6-58.3 dB(A),夜间噪声值为47.4-48.6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类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海康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五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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