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京德旺酒业有限公司京德旺酒业年产20吨白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保定京德旺酒业有限公司京德旺酒业年产20吨白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京德旺酒业有限公司京德旺酒业年产20吨白酒项目检测报告、保定京德旺酒业有限公司京德旺酒业年产20吨白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组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保定京德旺酒业有限公司京德旺酒业年产20吨白酒项目位于徐水区正村乡小公村。项目实际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4%。工程变动情况:项目实际建设10吨储酒罐2台,比环评要求的增加1个,5吨储酒罐实际建设1个,不环评要求减少1个。项目实际储酒能力增加,但对实际产能没有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年产白酒20吨。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冲瓶机、灌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安置在车间内,设备底座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酒瓶冲洗工序产生的碎瓶、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滤料及集水池产生的污泥。其中冲洗工序产生的碎瓶收集后外售;过滤工序的废滤渣由杰出饲料厂处理;过滤工序的废硅藻土由厂家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集水池污泥由当地村民外运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7.1-48.6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京德旺酒业有限公司京德旺酒业年产20吨白酒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五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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