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检测报告、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组意见,现对项目的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出具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位于徐水区遂城镇广门村。项目实际投资2600.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的2.04%。项目变更情况:环评要求建设3套滤芯振打仓顶除尘器,3根15米高排气筒。将水泥仓(2个)、矿粉仓(1个)、粉煤灰仓(1个)进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自自带滤芯振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15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2个水泥仓、1个粉煤灰料仓、1个矿粉料仓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各自自带滤芯式振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4根32米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新建1套砂石分离机,用于清洗罐车的废水及残留混凝土中的砂石清洗分离进而回收利用。目前该项目已整体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安置在车间内,设备底座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收集后回用;职工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磊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南、西、北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6.2-58.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厂界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8.0-68.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噪声、固废做到了达标排放,同意保定聚和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交由我局执法二中队负责。
保定市徐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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