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自2月份起,结合“明厨亮灶”、“量化分级”等重点工作,该局开展了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45家,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执法车辆13辆次。重点检查了该校是否严格落实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体系;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个人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留样、餐用具消毒制度执行情况;食品贮存及使用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指正,进一步实现了学校(幼儿园)的“硬件”、“软件”管理的“双提升”。下一步将继续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严格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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