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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酒企业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6/04/28  点击:0

 

  为切实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制酒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所有酒类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

  一、 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该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制酒业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酒业专项检查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同时,抽调20余名执法人员,将全区53家制酒企业分成三组,分别由3名业务科室负责人带队,对制酒企业逐一进行彻底检查,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做到底码清楚。

  二、 突出重点,认真检查

  一是加强对制酒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全面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突出重点,对全区制酒企业以落实省食药局食品集中生产区域加工企业生产管理达标要点为主要内容,以规范生产加工秩序、解决质量安全问题为主要目标,深入推进实施制酒企业生产管理达标工作。

  三是彻底清查,依据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对全区制酒企业逐家开展全面清查并建立档案。凡不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凡达不到《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责令不得生产;凡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严惩。

  三、 加强抽检,全面防范

  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保障状况及监督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产品。同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做到彻底查明问题产生原因,并彻底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生产。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制酒企业53家,其中白酒企业38家、配制酒企业14家、黄酒企业1家,抽检样品40余组。经查刘伶醉、青竹等45家企业正常生产、8家企业停产,发现个别企业产品过程控制不严格、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当场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名  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酒企业专项检查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4/2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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