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把简化办证程序落到实处。各乡镇在办理二孩生育登记时,要简化登记手续,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只核对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额外增加内容。一孩和二孩生育登记全面实行承诺制。另外,对政策内二孩进行非医学需要的引产不再审批。
(2)把握好政策尺度。各乡镇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工作人员要通过统计数据进行核实信息,对有特殊情况的要与村级进行沟通核实,如遇有歧意、模糊不清等疑难问题时要及时局基层指导股汇报,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回复后再执行,不得自作主张,同时要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生育登记工作中要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群众,如若发现依法依纪处理。
(4)加强监督检查。区卫计局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对各乡镇的生育登记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一经发现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日常评估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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