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土地承包确权的内容和意义。不重新分地,不调整承包地,进一步明确承包关系。通过科学测绘手段,用图纸和电子地图具体体现。便于土地流转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成立土地承包确权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具体实施。乡财政、乡国土资源所、乡司法所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
(3) 大力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加大力度宣传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进来,配合确权小组开展工作。
(4)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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