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细菌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徐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二是尽量选择食用煮熟煮透的食物,少食腌制的酸菜咸菜,慎食野生植物,防止误食引起食物中毒。三是就餐时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到正规医院诊治,同时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和投诉。四是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品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凉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三、为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求餐饮单位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钠);严禁使用发芽和青皮马铃薯制作菜肴;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严禁未经许可制售生冷菜、凉菜;严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混放;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一律严禁加工制售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同时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对供餐的食物要严格按照规定冷藏留样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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