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晰工作责任,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制发《关于调整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和告知书的通知》,对《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和《专项资金告知书》两个拨款审批、信息告知载体进行了修订。 在《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中增加主管部门及经办人、负责人审核环节,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职责,提高了拨付流程的透明度。运用《专项资金告知书》,在对提交的该项目资料实行一次书面告知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连续结转的问题,需要组织财政评审、政府采购等信息进行预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促进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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