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做到“三查”。一查原辅料或成品、半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记录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行为;二查采购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时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三查食用油外包装的标识是否清楚,有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卫生许可证、保质期限及相关质量安全认证标识等。(2)严厉打击违法购进使用食用油脂行为。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油脂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多次重复使用烹饪油脂,以及购进、使用来源不明或质量不合格食用油脂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3)大力普及有关食用油方面的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全面推进 “地沟油专项”专项整治,确保食用油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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