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乡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要求乡村厨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定期对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强化集体聚餐食品及原辅料检查。要求申报举办集体用餐的供餐者,建立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做好进货查验登记,并要求进货台账和相关票据保留15天以上。
(3)完善加工场所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用餐前食品安全稽查员对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原料、操作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供餐者做好就餐场所卫生和餐饮具的洗消工作。(4)细化集体聚餐食品留样要求。要求乡村厨师对每次制作的用餐食品必须留样,强调留样容器加盖分开盛放,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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