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心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创建工作要求纳入商贸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制度之中。(2)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专题培训会,讲解专利基本知识、假冒专利行为、假冒专利违法赔偿等问题;组织企业学习《河北省商贸企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3)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对“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专利商品法律状态、专利商品证书复印件和专利有效证明留存备案情况,以及专利制度、专利商品经营机制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我县7家企业被认定为河北省商贸企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工信局被河北省评为“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成为保定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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