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组织。在14个乡镇、16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4个村配齐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与劳人局、民政局、老干部局、信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法院等九个部门联合,建立特殊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共接待来电来访20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件,挽回经济损失576万元;
(2)创新理念。打破传统“轮派制”模式,在河北省首家提出并开展“点援制”试点,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3)加强宣传。利用网络、LED大型电子屏、广播电视、送法下乡、法制讲座等形式,宣讲法律援助相关内容,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4)优化服务。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农民工与法律援助同行”活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560件、群体性事件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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