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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人大公示政府组成部门人员任职承诺
发布时间:2012/05/24 点击:0
徐水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形式,将换届后的新一届任命后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人员任职承诺向全社会作了公示。一是严格工作程序。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徐水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组织拟任命干部集中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严格履行人事任命程序。二是创新监督形式。为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在人大常委会审议人事任命时,将列席范围扩大到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城区办,政府组成部门人员被任命后在会上作出任职承诺,进一步增强其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三是提高监督效果。为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将县政府组成部门人员任职承诺内容连同个人的照片在徐水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和报纸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徐水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在年底对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督促被评议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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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石桂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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