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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领导集中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2/09  点击:0

 

  2月8日,县政府组织开展了领导学法活动。县政府领导集体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指出:(一)强化法制办前置作用。要重视法制工作,将法制把关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一是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坚持法制办参加的原则,在政府领导集体决策前,征求法制办的意见,由法制办把关;二是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文件,不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不提交常务会议讨论,政府领导不签发,并形成政府规则。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的职能作用。凡是政府重大涉法事项均由法制办牵头或参与协调,组织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坚持把行政执法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重要载体。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各类文件,凡是与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一律不予批准,从源头上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三)扎实做好复议工作。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并对外公示。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协调监督的职能。(四)做好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以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检查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名  称: 县政府领导集中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2/0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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