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张海波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刘惠聚
深入乡村检查指导新民居建设工作
9月1日,县委副书记张海波,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刘惠聚到漕河镇南庞村、平家营村、安肃镇小寺各庄村,检查指导新民居建设工作。
在听取乡村负责人工作汇报和实地检查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现场后,张书记对两个乡镇在前期规划筹备、指导协调和工程进度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要把新民居建设这项工作切实做好,还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继续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新民居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安排新民居示范工程的相关工作,把科学规划、结合实际、完善功能、提高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明确责任分工,对工程各个环节实行捆绑责任制,确保建成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要坚持基础先行、务求实效的原则,突出新民居建设“省地、节能、实用、舒适”的特点,在规划编制方面: 要更新观念,树立长远思想,要重点把握保定市“一城三星”和县城总体规划,结合实际,超前谋划,特别是在水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上要搞好对接,确保新民居与发展相适应;在工程建设方面:在房屋拆迁或土地置换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严格履行程序,坚决不能因此造成矛盾隐患。要注重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群众对于新型建材应用的认知程度,要在保证稳定、实用、有效的前提下,予以应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三是加大宣传,搞好示范。要利用报纸、电视和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新民居示范工程的重要意义,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新民居建设的了解,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刘惠聚在详细了解新民居建设的情况后,也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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