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2日 保定日报 作者 新平 丽娟 吉青
徐水县在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中,严格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资金拨付依据、严格补贴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严明补贴工作纪律,四措并举,使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徐水县财政局按上级要求,积极落实本级资金82.52万元,同时对中央、省、市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进行了垫付,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达补贴资金专户。 严格资金拨付依据。严格落实《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能繁母猪的饲养数量、养殖户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登记结果首先经过核实人员、养殖户签字、按手印,并由乡镇、城区办、地区农场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予以张榜公示。县农业部门把关汇总后,向县财政局提供核拨资金计划。 严格补贴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地区农场等兑付单位认真填写补贴资金通知书,通过“一折通”或兑付现金的方式,在8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户手中,并如实登录补贴资金表,及时反馈补贴工作进度。 严明补贴工作纪律。在发放补贴资金过程中,不准出现代签、代领现象,更不准出现抵扣、截留、挤占、挪用或其他暗箱操作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查实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将视具体情节做出严肃处理。
徐水县委宣传部 新平 丽娟 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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