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肃镇高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21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高庄村水浇地;南至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至高庄村水浇地;北至高庄村水浇地)的土地,面积约0.0810公顷;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高庄村水浇地;南至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至高庄村水浇地、高庄村果园;北至高庄村水浇地)的土地,面积约0.135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31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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