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16号 安肃镇北孤庄营村、北下关村、南孤庄营村、中孤庄营村,东史端镇北北里村、陈庄村、林庄村、南北里村、南胡渠村、郑庄村,高林村镇白塔铺村、大庄村、高林营村、麒麟店村、小辛安村、小庄村及有关农户: 2024年5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建天津至保定铁路项目(徐水段)建设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z2024�{148号),同意我区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5.4166公顷、未利用地0.1400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6797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8.236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4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4月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8.2363公顷(安肃镇南孤庄营村0.0679公顷、中孤庄营村0.0031公顷、北孤庄营村2.0820公顷、北下关村0.0826公顷;高林村镇高林营村1.9160公顷、麒麟店村1.2805公顷、小辛安村0.9196公顷、大庄村0.4856公顷、白塔铺村1.6974公顷、小庄村1.1870公顷;东史端镇陈庄村4.9860公顷、郑庄村1.1046公顷、南胡渠村4.4951公顷、南北里村3.1584公顷、北北里村2.8325公顷、林庄村1.9380公顷) (二)范围:安肃镇北孤庄营村、北下关村、南孤庄营村、中孤庄营村、东史端镇北北里村、陈庄村、林庄村、南北里村、南胡渠村、郑庄村、高林村镇白塔铺村、大庄村、高林营村、麒麟店村、小辛安村、小庄村涉及新建天津至保定铁路项目(徐水段)建设用地范围。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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