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镇平家营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留村镇大营村地、南至漕河、西至G107、北至漕河镇平家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77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漕河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崔迪城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漕河、南至崔迪城村地、西至李迪城村地、北至崔迪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3.386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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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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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大东张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地块1:东至小东张村地、南至小东张村地、西至小东张村地、北至漕河;地块2:东至小东张村地、南至清苑区臧村地镇詹庄村地、西至小东张村地、北至小东张村地;地块3:东至大东张村地、南至大东张村地、清苑区臧村地镇詹庄村地、西至小东张村地、北至大东张村地;地块4:东至大东张村地、南至小东张村地、西至小东张村地、北至漕河;地块5:东至大东张村地、南至大东张村地、西至大东张村地、北至漕河;地块6:东至大东张村地、龙化村地、南至漕河、西至小东张村地、北至大东张村地;地块7:东至漕河、南至大东张村地、西至大东张村地、北至漕河)的土地,面积约19.944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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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范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西南(地块1:东至小西张村地、南至小西张村地、范马庄村地、西至北高桥村地、北至范马庄村地;地块2:东至漕河、南至漕河、西至漕河、北至范马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7.93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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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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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防陵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地块1:东至漕河、南至防陵村地、西至防陵村地、北至防陵村地;地块2:东至漕河、南至防陵村地、西至防陵村地、北至防陵村地;地块3:东至漕河、南至防陵村地、西至防陵村地、北至防陵村地;地块4:东至防陵村地、南至防陵村地、西至漕河、北至防陵村地;地块5:东至防陵村地、于迪城村地、南至防陵村地、西至防陵村地、小因村地、北至防陵村地)的土地,面积约6.906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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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李迪城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东至崔迪城村地、南至崔迪城村地、李迪城村地、西至于迪城村地、北至李迪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5.886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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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龙化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东至龙化村地、南至龙化村地、西至大东张村地、北至龙化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74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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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王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东至王村地、南至王村地、西至龙化村地、北至王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25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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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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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小东张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地块1:东至京石铁路、南至京石铁路、西至小西张村地、北至小东张村地;地块2:东至京石铁路、南至小西张村地、西至小西张村地、北至京石铁路;地块3:东至大东张村地、南至漕河、西至小东张村地、北至小东张村地、大东张村地;地块4:东至大东张村地、南至小东张村地、西至大东张村地、北至漕河;地块5:东至小东张村地、南至清苑区臧村镇詹庄村地、西至小东张村地、北至小东张村地)的土地,面积约8.586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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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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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小西张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地块1:东至小西张村地、京石铁路、南至漕河、西至范马庄村地、北至小西张村地;地块2:东至小西张村地、京石铁路、南至小西张村地、西至漕河、北至漕河;地块3:东至小西张村地、南至小西张村地、西至小西张村地、北至京石铁路;地块4:东至清苑区臧村镇詹庄村地、南至小西张村地、清苑区臧村地镇詹庄村地、西至小西张村地、北至小西张村地;地块5:东至小东张村地、南至小西张村地、小东张村地、西至小西张村地、北至漕河)的土地,面积约16.625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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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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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小因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西南(地块1:东至小因村地、南至小因村地、西至王村地、北至小因村地;地块2:东至小因村地、南至大堤、西至小因村地、北至小因村地;地块3:东至漕河、南至漕河、西至小因村地、北至小因村地;地块4:东至小因村地、南至小因村地、西至漕河、北至漕河)的土地,面积约5.592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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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于迪城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东至李迪城村地、南至于迪城村地、西至防陵村地、北至于迪城)的土地,面积约2.174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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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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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北高桥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西北(地块1:东至南亭村地、南至南亭村地、西至东村地、北至南亭村地;地块2:东至南亭村地、南至南亭村地、西至东村地、北至南亭村地;地块3:东至范马庄村地、南至漕河、西至京港澳高速、北至北高桥村地;地块4:东至范马庄村地、南至漕河、西至北高桥村地、北至北高桥村地;地块5:东至北高桥村地、南至范马庄村地、西至范马庄村地、北至北高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6.609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大营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地块1:东至留东营村地、南亭村地、南至漕河、西至漕河镇平家营村地、北至大营村地;地块2:东至留东营村地、南至漕河、西至漕河、北至大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7.389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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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东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北(地块1:东至北高桥村地、南至南亭村地、西至留东营村地、北至南亭村地;地块2:东至北高桥村地、南至漕河、西至留东营、北至南亭村地;地块3:东至南高桥村地、南至南高桥村地、西至留东营村地、北至漕河;地块4:东至南高桥村地、南至留东营村地、西至留东营村地、北至南高桥村地;地块5:东至留东营村地、南至东村地、西至留东营村地、北至留东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414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留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北(东至师家庄村地、南至留村地、西至G107、北至漕河)的土地,面积约11.692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留东营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东北(地块1:东至东村地、南至大营村地、南亭村地、西至大营村地、北至大营村地、南亭村地;地块2:东至东村地、南至漕河、西至大营村地、北至大营村地、南亭村地;地块3:东至东村地、南至留东营村地、西至田村地、北至漕河;地块4:东至南高桥村地、南至留东营村地、西至东村地、北至东村地)的土地,面积约9.341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南高桥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北(地块1:东至京港澳高速、南至南高桥村地、西至东村地、留东营村地、北至漕河;地块2:东至小西张村地、南至南高桥村地、西至京港澳高速、北至漕河)的土地,面积约33.30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南亭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南(东至北高桥村地、南至南亭村地、北高桥村地、西至北高桥村地、东村地、留东营村地、北至南亭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721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师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北(东至田村地、南至师庄村地、西至留村地、北至漕河)的土地,面积约12.310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留村镇田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地位于村地北(东至留东营村地、南至田村地、西至师家庄村地、北至漕河)的土地,面积约2.667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71号),用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徐水区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