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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2  点击:0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1号

 

高林村镇何庄村及有关农户:

2024年1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保定市2023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z2023�{2001号),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1.384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001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849公顷

(二)范围:高林村镇何庄村南(四至:东至何庄村建设用地;南至何庄村建设用地;西至何庄村建设用地;北至何庄村建设用地)。

(三)用途:物流仓储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2号

 

安肃镇八四村及有关农户:

2024年1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保定市2023年度第2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z2023�{2644号),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8.554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644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1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8.5548公顷

(二)范围:安肃镇八四村村南(四至:东至晨阳中大街、徐水小学(八四校区)、福源街;南至徐水小学(八四校区)、八四村建设用地、福源街、永兴东路、光明路、八四村设施农用地;西至八四村建设用地、聚源中大街;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3号

 

安肃镇八四村及有关农户:

2024年1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保定市2023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z2023�{1579号),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8.304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57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1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8.3042公顷

(二)范围:安肃镇八四村村北(四至:东至晨阳中大街;南至宏兴东路;西至小寺各庄村建设用地、迁民庄村建设用地;北至八四村林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4号

 

遂城镇谢坊村及有关农户:

2024年1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保定市2023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z2023�{1969号),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4.337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969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3373公顷

(二)范围:遂城镇谢坊村村南(东至保定古泉酒业有限公司、王新;南至徐大公路;西至谢坊村水泥路;北至河北青竹酿酒有限责任公司、谢坊村地)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2/0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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