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肃镇南城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南城村建设用地、南城村林地、南城村耕地;南至西于庄村建设用地;西至南城村耕地、南城村建设用地;北至巨力东路)的土地,面积约2.723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件(徐水发改〔2023〕268号),用于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31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4年1月17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安肃镇西于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西于庄村建设用地、西于庄村耕地;南至东于庄村耕地;西至西于庄村耕地、刘伶公园、西于庄村林地、西于庄村建设用地;北至南城村耕地、南城村林地)的土地,面积约5.00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件(徐水发改〔2023〕268号),用于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31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4年1月17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安肃镇东于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东于庄村耕地;南至青庙营村耕地;西至青庙营村耕地、东于庄村建设用地;北至西于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3.034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件(徐水发改〔2023〕268号),用于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31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4年1月17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安肃镇青庙营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青庙营村耕地、青庙营村建设用地、青庙营村设施农用地;南至南贺寿营村建设用地、南贺寿营村耕地;西至徐水区气象局、青庙营村建设用地、青庙营村耕地、青庙营村设施农用地;北至东于庄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5.715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件(徐水发改〔2023〕268号),用于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31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4年1月17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南贺寿营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南贺寿营村建设用地、南贺寿营村耕地;南至安大线;西至南贺寿营村耕地;北至青庙营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54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件(徐水发改〔2023〕268号),用于徐水区城内大街南延(巨力路-安大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31日后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