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网 | 保定市政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公告公示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9  点击:0

 

安肃镇八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四至:东至晨阳中大街、徐水小学(八四校区)、福源街;南至徐水小学(八四校区)、八四村建设用地、福源街、永兴东路、光明路、八四村设施农用地;西至八四村建设用地、聚源中大街;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9.5424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在被征地村村务公开栏公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绿地用地、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9.542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9.5424公顷。无青苗,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附着物已作登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在被征地村村务公开栏公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65万元/公顷,计1574.49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通知等规定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保定市徐水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批复》(冀人社字〔2018〕241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安肃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8/2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34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0902000223号 网站标识码:1306250001
主办: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