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肃镇八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八四村建设用地、新民居;南至永兴路;西至聚源中大街;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光明路)的土地,面积约1.5980公顷。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吉安东方红城小区;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西至聚源中大街;北至永兴路)的土地,面积约1.3416公顷。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四至:东至八四村建设用地、徐水区公安局八四派出所;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西至吉安东方红城小区;北至八四中心幼儿园、八四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1.0822公顷。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南梨园村建设用地;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西至八四村建设用地;北至高庄村道路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1485 公顷。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南梨园村建设用地、南梨园村林地;南至振兴东路;西至八四村建设用地、晨阳中大街;北至迁民庄村建设用地、八四村农村道路、迁民庄村农用地)的土地,面积约9.9616公顷。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八四村地;南至八四村地;西至迁民庄村地;北至迁民庄村地、迁民庄村建设用地、高庄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8359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在被征地村村务公开栏公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居住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娱乐用地、绿地用地、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9678公顷,其中农用地(耕地10.7143公顷、园地0.0179公顷、林地3.0811公顷、其他草地0.2436公顷、其他农用地0.7797公顷),建设用地0.1312公顷。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已作登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在被征地村村务公开栏公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65万元/公顷,计2469.687万元,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通知等规定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保定市徐水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批复》(冀人社字〔2018〕241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安肃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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