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肃镇八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2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八四村建设用地、新民居;南至永兴路;西至聚源中大街;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光明路)的土地,面积约1.5890公顷。 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吉安东方红城小区;南至八四村地;西至聚源中大街;北至永兴路)的土地,面积约1.2881公顷。 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四至:东至八四村建设用地、徐水区公安局八四派出所;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西至吉安东方红城小区;北至八四中心幼儿园、八四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1.0821公顷。 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南梨园村建设用地;南至八四村建设用地;西至八四村建设用地;北至高庄村道路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1485公顷。 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南梨园村建设用地、南梨园村林地;南至振兴东路;西至八四村建设用地、晨阳中大街;北至迁民庄村建设用地、八四村农村道路、迁民庄村农用地)的土地,面积约9.9616公顷。 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八四村地;南至八四村地;西至迁民庄村地;北至迁民庄村地、迁民庄村建设用地、高庄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8359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居住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娱乐用地、绿地用地、道路用地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7月14日后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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