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转用义联庄乡西田庄村集体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批准情况 (一)项目名称:保定市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 (二)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冀政转征函�z2022�{1526号。 (三)项目批准时间:2022年12月30日 (四)项目批准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转用土地范围 (一)转用的土地所有权人:义联庄乡西田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位置:义联庄乡西田庄村南。 (三)面积:转用义联庄乡西田庄村集体农用地2.1663公顷。 三、转用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规定,该批次由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不涉及转用补偿及落实社保费用。 四、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被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应以书面形式向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徐水区人民政府对被转用土地正式实施转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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