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崔庄镇干河沟村、兴隆庄村、大因镇小因村集体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批准情况 (一)项目名称:“京石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项目(徐水段)建设用地 (二)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冀政转征函�z2022�{465号。 (三)项目批准时间:2021年6月14日 (四)项目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一)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崔庄镇干河沟村村民委员会、兴隆庄村村民委员会、大因镇小因村村民委员会。 (二)位置:崔庄镇干河沟村北、兴隆庄村北、大因镇小因村北。 (三)面积:征收干河沟村集体农用地0.7629公顷、兴隆庄村集体农用地0.1467公顷、小因村集体农用地0.1176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14万元/公顷。 四、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应以书面形式向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徐水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土地正式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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