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店镇智武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2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至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保定市爱情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智武营村耕地;西至智武营村耕地;北至智武营村耕地、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土地,面积约4.348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0月20日后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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