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因镇王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成品油主干管道输送系统建设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保定段)31-3#阀室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王村地;南至王村地;西至王村地;北至王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6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0月20日后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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