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生猪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提高我区生猪生产能力,稳定生猪供应,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生猪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生猪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建[2015]2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我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畜牧技术推广体系、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在国家大力扶持养猪政策的鼓励下,生猪生产正在快速恢复。规模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提升、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养殖设施现代化和管理规范化比例逐步提高;规模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开创了稳定生猪生产与环境良好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体系建设,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保护生猪基础产能,促进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
三、扶持方案
(一)支持对象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我区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优先支持规模养猪场扩大产能建设。
(二)支持方式
我区使用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总额以上级下达的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6万元为限,按单个项目投资额占全部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分配,并且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60%。项目投资额以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审定数据为准。
四、项目建设内容
我区按照《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保财建[2021]58号)要求,组织了项目申报。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情况如下:
徐水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责任人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投资额(万元)
|
建设 期限
|
保定市徐水区天晨饲养场2022年改造提升项目
|
保定市徐水区天晨饲养场
|
姚温
|
保定市徐水区户木乡安庄村
|
改造猪舍2栋
;购置污水处理设施1套。
|
656
|
2022年4月- -2022年10月
|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5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污水处理设施1套106.9万元),改造猪舍2栋(建筑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建设内容包含土建、水电、全自动料线、自动通风温控等配套设施)549.1万元。使用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该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60%。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项目单位务必于2022年10月31日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和验收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及图片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不按要求落实项目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六、项目申报及资金安排
1、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公告,全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规模养猪场均可申报。
2、按有关要求申报单位进行项目初审,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初步核准奖励单位。
3、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核准奖励单位后,通过网络进行公示。
4、资金拨付。区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拨付奖励资金。项目单位在申请拨付奖励资金时,应按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剩余资金安排。若项目单位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或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取消项目单位奖励资格,剩余奖励资金将参照《徐水区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实施方案》,对全区生猪养殖场(户)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的生猪出栏量进行补助。生猪出栏量以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出栏信息为准。
七、组织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沟通。区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项目的落实、协调、监督和技术指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督导、验收工作。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户对奖励政策全面了解,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3、搞好服务。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专业人员不定期走访养殖场,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搞好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切实帮助养殖场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发挥奖励资金的应有效益。
八、实施效果预测
项目实施后,提高了养殖效率和养殖收益,每年可多出栏生猪3000余头,可提高我区生猪供给保障能力;养殖污水经过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水还田利用,改善了生产生活环境,对避免造成周边环境污染意义重大。
九、方案公示
本方案于区政府批准后在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日,按规定报上级备案实施。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