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冀农发〔2021〕28号文)、《保定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保农函〔2021〕88号)和《2021年保定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实施方案》(保农计〔2021〕32号文)的要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落实到位。
经企业申请,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核实上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种禽有限公司、徐水县圣美奶牛专业合作社、徐水县利农奶牛专业合作社、保定玉洁农牧有限公司、韦氏农牧有限公司、五兴奶牛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定为“先打后补”补助企业。
农业农村局核实河北大午农牧集团种禽有限公司蛋种鸡存栏478963只,免疫禽流感疫苗,补贴单价0.6元,补助资金28.737万元;徐水县圣美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牛存栏1263头,免疫口蹄疫疫苗 ,补贴单价2.8元,补助资金0.3536万元;徐水县利农奶牛专业合作社存栏1169头,免疫口蹄疫疫苗,补贴单价2.8元,补助资金0.3273万元;韦氏农牧有限公司奶牛存栏3380头,免疫口蹄疫疫苗 ,补贴单价2.8元,补助资金0.9464万元,免疫布病疫苗800头份,补贴单价18元,补助资金1.44万元;五兴奶牛农民专业合作社奶牛存栏1008头,免疫口蹄疫疫苗,补贴单价2.8元,补助资金0.28224万元,免疫布病疫苗230头份,补贴单价18元,补助资金0.414万元;保定玉洁农牧有限公司奶牛存栏2948头,免疫口蹄疫疫苗,补贴单价2.8元,补助资金0.8254万元。共计:33.32594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举报电话:0312―8660110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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