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重大病虫危害,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农业丰收,河北省下达我区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0万元,用于小麦重大病虫害防控补助。为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力度,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2021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冀农财发【2021】38号),结合徐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贯彻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要求,针对小麦条锈病等小麦重大病虫害,坚持应急防控和能力建设并重,促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提升我区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病治虫水平,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发生、蔓延危害,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二、目标任务
主要针对小麦重大病虫害防控。开展小麦中后期“一喷三防”,科学防控小麦条锈病与赤霉病、白粉病、蚜虫等重大病虫害,实施面积4万亩以上,确保夏粮丰收。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按照先防后补原则,在小麦中后期进行病虫害“一喷三防”防治作业补贴,全区补助面积4万亩,每亩补助5元,共计20万元,重点支持在我区小麦“一喷三防”专业化统防统治。
(二)资金支持方向
小麦重大病虫害防控补助资金20万元,补助面积4万亩,每亩补助5元,共计20万元。
(三)补助对象
小麦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重点支持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统防统治。
四、补助程序
1、申报登记(2021年11月23日至30日)。
(1)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相关作业资料:包括补助申请、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土地流转汇总表、飞防作业协议或无人机购货发票、作业轨迹图片。
(2)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相关作业资料:包括补助申请、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飞防作业协议、飞防作业清册、作业轨迹图片。
(3)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两份,到农业农村局申报登记,补贴资金以资料审核通过先后顺序为准、资金补完为止。
(4)受理地点: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联系人:王树彪、刘小莹,联系电话:0312-8685082
2、审核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审核验收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按财政拨款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2、避免重复补贴。该项目资金不得与2021年小麦条锈病等重大农作物病虫监测防控资金、2021年农药减量增效技术集成示范资金重复补贴。
3、严格资金管理。按照特事特办,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
4、搞好督导检查。在项目实施关键环节,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效果。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