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20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3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品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25-30周岁之间(1990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120驾驶员需持c本及以上驾照,有五年以上驾龄,持B2驾驶证并有实际驾驶大型客车经历者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6、无交通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无吸毒、无赌博、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2、地点:振兴东路29号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办公楼4楼组织人事科;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报名表(报名表下载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填写《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提交小二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 (二)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录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待遇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加所在科室奖励绩效,缴纳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五、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聘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者不适应工作的。 2.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5.其他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可以解聘情形的。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科 0312-8601089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0312-8601080 附件: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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