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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聘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4  点击:0

 

  一、招聘计划及实施范围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通知》,拟在全区范围内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7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动物养殖、屠宰、兽药、饲料、动物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基层聘用的动物防疫员、检疫员,且工作3年(含)以上的;
  5、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够胜任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任务。年龄男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动物防疫工作且已缴纳社会保障人员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女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3、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8月4日-8月10日)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对象中第1、4类群体不需要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近三年从事动物防疫工作情况佐证材料(招聘对象中第5类群体不需要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有执业兽医证的提供执业兽医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出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特聘要求人数,发布报名补充公告。
  报名地点:区农业农村局北三楼动物卫生监督所(保定市徐水区永兴中路91号)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312-8660110
  监督电话:0312-8683467
  联系人:张雅楠,手机 18931231277;李兴,手机13933214810
  (二)笔试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确定笔试试题,满分200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统一考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2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面试方案,具体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需体检合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徐水区政府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七)签订服务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工资待遇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通知》要求予以落实。协议期限暂定1年,服务期满,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四、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电话:0312-8683467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聘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8/04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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