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纳税企业: 近期,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已纳税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91号),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信息比对,筛选出了我区已纳税但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名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省政府要求,这些单位必须全部纳入我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并且省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区政府年终考核指标,近期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又连续召开社保扩面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凡在我区注册、已纳税但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单位。 二、参保缴费业务办理 上述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完成参保缴费业务。 (一)可携带相关资料到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地址:政通路19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 8601789(养老、工伤)、8601787(失业)。 (二)登录河北人社网通过“新参保企业网上直通车”一站式自助办理参保登记、网上缴费业务。 三、相关政策 2020年6月底前参保的,可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新申请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当月享受阶段性保险费减免政策,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对逾期未参保的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依法予以处罚,同时纳入未参加社会保险失信名单予以惩戒。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办)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加大宣传督导力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任务分解到人,逐户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按要求参保。各乡(镇、办)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一名扩面参保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将姓名和电话盖章后传真至区人社局(传真:8601789)。区人社局将把各乡(镇、办)、开发区管委会辖区内未参保企业名单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各乡(镇、办)、开发区管委会要按旬报送扩面参保进展情况,区人社局将把每月进度情况报送区政府。
保定市徐水区人社局 保定市徐水区税务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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