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划转全区审批服务事项的实施方案》(徐政办[2019]23号)文件精神,按照区行政审批局与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防办、区工信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徐水区分局等6个审批职能部门签署的划转移交方案要求,经区政府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正式办理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防办、区工信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徐水区分局等6个部门划转的28项审批服务事项。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服务业务,现将28项审批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 3、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5、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6、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7、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8、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核 9、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10、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设施批准,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11、人防工程改造批准 12、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13、防空地下室建设及竣工验收许可 14、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15、股权质押登记 16、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1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18、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 19、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备案 20、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 22、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2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 24、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25、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 26、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7、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28、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办理地点:徐水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下午14:30―17:30)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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