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徐水区城市建设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包括徐水区声环境现状、徐水区交通道路网、徐水区行政区划、徐水区城乡总体规划等资料基础上,对徐水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保定市徐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保定市徐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徐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对我区中心城区、规划开发区和建制镇镇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划分的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如下:
功能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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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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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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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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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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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中心城区、规划开发区和建制镇镇区内无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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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50dB(A)
夜间:4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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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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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城区铁路以西-北片区:规划教育路以南,规划高林村街以东,瀑河以北,双丰大街以西;
(2)中心城区铁路以西-南片区:宏兴路以南,规划高林村街以东,岳家营村南边缘以北,铁路以西;
(3)中心城区铁路以东-北片区:规划北环路以南,长城北大街以东,华龙路以北,荣乌高速以西;
(4)中心城区铁路以东-中部片区:华龙路以南,徐水一中西侧路以东,刘伶路以北,聚源大街以西;
(5)中心城区铁路以东-南片区:规划工业西路以南,长城北大街以东,规划未命名路以北,瀑河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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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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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55dB(A)
夜间:4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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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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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城区铁路以西1、3类以外片区:徐水火车站北侧以南,规划高林村街以东,宏兴路以北,长城北大街以西;
(2)中心城区铁路以东北片区1类以外片区:综合高中以西,华龙路以北,规划用地;
(3)中心城区铁路以东1、3类以外-西部片区:长城北大街以东,中心城区铁路以东中部1类区以西,南部1类区以北;
(4)中心城区铁路以东1、3类以外-东部片区:规划东环路以西,徐水新型建材产业片区以南,中心城区铁路以东,中部片区以西;
(5)徐水经济开发区(原大王店工业园区)商住片区:徐水经济开发区商住片区;
(6)大王店镇片区:镇区边界以内区域;
(7)正村镇片区:镇区边界以内区域;
(8)遂城镇片区:镇区边界以内区域;
(9)漕河镇片区:镇区边界以内区域;
(10)高林村镇片区:镇区边界以内区域;
(11)留村镇片区:镇区边界以内区域;
(12)东史端镇片区:镇区边界以内区域;
(13)大因镇片区:镇区边界以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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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居住、工业混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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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60dB(A)
夜间:5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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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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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水经济开发区(原大王店工业园区)产业片区:徐水经济开发区产业片区;
(2)精细化工――装备制造产业片区:荣乌高速以南,铁路以西,农丰路以北,规划高林村路以东;
(3)徐水新型建材产业片区:规划路以南,规划东外环以西,规划文化路以北,晨阳大街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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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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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65dB(A)
夜间:5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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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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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城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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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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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70dB(A)
夜间:5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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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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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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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70dB(A)
夜间:6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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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是以《徐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其城乡布局规划图中的用地性质进行的划分,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应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2、本次徐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最终划分成果以徐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图(2019年-2024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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