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的,由振兴派遣公司组织政审。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人选
振兴派遣公司根据综合能力测试、体检、政审情况正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开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振兴派遣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聘任协议
区法院与振兴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振兴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能适应工作的办理相关手续;不能适应工作的退回振兴派遣公司。
合同期限为9年,分2次签订,首次签订4年;区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合同到期后,经区法院考核合格的,振兴派遣公司与其续签5年,经区法院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保定市徐水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执行,以后按照河北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发放绩效工资300元,工资及绩效由区财政负担。根据工作岗位,另发放一定数额的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参加“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振兴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区法院配发工作用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应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三)追究责任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振兴派遣公司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0312-5852555 0312-8683159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七、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12-5852555 15630279999
附件:
附件一: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二:准考证.doc
附件三:技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四: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