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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点击:0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 3月30日、3月31日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自2019年4月1日零时起,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公交车不再免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
  4月1日零时起,工作日7时至20时限行,其他时间、节假日(含法定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1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二、限行范围
  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三、限行原则
  4月1日至4月4日,工作日周一至周四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
  4月8日至7月7日,与北京同步轮换限行尾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
  四、限行措施
  (一)继续执行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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